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结果的决定
长政发〔2024〕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根据《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涉及〈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规章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的通知》(白山政办明电〔2024〕11号)要求,县政府组织各相关部门对2024年10月14日前制定的31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其中,保留规范性文件14件,废止规范性文件12件,失效规范性文件5件。经县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布。
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结果的决定...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长政办函〔2024〕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长政办函〔2017〕29号)同时废止。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长政办发〔2024〕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吉林省血液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根据《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白山政办发〔2023〕25号)精神,2024年度各单位献血指标数为在岗人数的15%(在岗人数指本部门实有人数),献血量200—400ml/人。各乡镇、各部门根据各自实际情况统一规划并负责制定无偿献血宣传和招募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一、凡符合18—55周岁(既往有过...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规划(2024—2030年)的通知
长政办发〔2024〕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规划(2024—2030年)》已经县政府2024年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规划(2024—2030年)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规划(2024—2030年)》的政策...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汽车客运站高质量转型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政办发〔2024〕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汽车客运站高质量转型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2024年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汽车客运站高质量转型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高质量交通强省建设战略部署,全面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汽车客运站高质量...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森林防火区划定标准及范围的通知
长政函〔2024〕4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森林防火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吉林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的森林火灾防控地域性实施范围,是确定森林防火期内野外用火、森林防火检查、火灾隐患消除等行为是否违法的法律责任追究依据。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三条、《吉林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四条有关森林防火区的规定,依法处理好森林防火工作中的法律责任问题,依法施行森林防火预防措施,按照“因地制宜、因...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4年度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长政办发〔2024〕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白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白山政发〔2022〕10号)要求,现将《2024年度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承办单位必...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农村供水
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政办发〔2024〕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提升全县农村供水保障水平,结合我县...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第四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长政发〔2024〕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展示我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重要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经严格论证、筛选,现公布10处具有历史、科学价值的文物古迹及抗日战绩地为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第四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请各相关单位加强保护工作。
附件: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第四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赋予乡镇
人民政府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的通知
长政办发〔2023〕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满足基层执法需求,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部分行政处罚权的决定》(吉政发〔2023〕5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吉政办发〔2023〕9号)要求,确定将22项县级行政权力事项下放、委托、赋权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