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朝鲜族自治县2024年“新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扶持政策》的政策解读
现就制定《长白朝鲜族自治县2024年“新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扶持政策》(以下简称《政策》)文件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县委“12345”总体工作思路,激励和支持“新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农业全产业链的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带动农民增收和农业增效,推进全县乡村产业的振兴。
二、起草过程
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安排,县农业农村局结合我县实际,于2024年3月27日,通过公文传输,征求了县市监局、县财政局、县林业局等相关部门及各乡镇的意见,制定了《长白县2024年“新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扶持政策》。于2024年5月6日,召开县政府常务会,相关部门研究讨论了长白县2024年“新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扶持政策》相关事宜,会议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政策》分为4部分,11条,主要内容涉及产业奖补、主体培育、农产品品牌建设等内容。
第一部分:坚持“产业推动、政策扶持、市场运作、多元投入”的发展思路,深度优化乡村产业发展布局,发挥资源优势、产业优势和生态优势,形成“新农业”产业蓬勃发展态势,开创长白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新局面。
第二部分:从推动产业提质发展和壮大、经营主体提档升级和农产品品牌建设三个方面,对包括食药用菌产业、人参产业、肉牛养殖产业、棚室蔬菜产业、红松特色产业、乡村休闲旅游产业、农产品加工业等明确了奖补标准。
第三部分:县级财政将2024年专项资金500万元列入年度预算,支持加快“新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专款专用。
第四部分:“新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扶持政策的保障措施,主要是针对奖补流程做出了明确要求,在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宣传带动、强化政策引导、强化督导考核等方面做出了明确安排,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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