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朝鲜族自治县2020年农业种植业结构调整奖补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按照《中共白山市委办公室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转型振兴建设中国绿色有机谷·长白山森林食药城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白山办发〔2019〕3号)要求,长白县制定出台《长白朝鲜族自治县2020年农业种植业结构调整奖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具体解读如下:
一、出台《实施方案》的必要性
主动融入白山市 “一谷一城”建设,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种植业结构,加大政策扶持,强化奖补措施,提升种植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种植收益高、见效快的特色经济作物,发挥我县地处长白山腹地的地缘优势和资源禀赋,为实现农业现代化迈出重要的一步。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方案分为六个方面:基本原则、奖补对象、奖补范围及标准、资金安排、奖补流程、保障措施。主要内容是奖补对象、奖补范围。
(一)奖补对象。
凡县域内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农民等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符合我县农业种植业结构调整要求的,均可申请奖补资金,2020年享受奖补必须是当年新种植的生产项目。
(二)奖补范围。
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范围内在册耕地。支持2020年新种植的中药材、食药用菌、经济作物、山野菜人工栽培等,支持农业标准化、规范化基地,支持2020年取得的“三品一标”认证。享受本级或上级农业、财政奖补或向上争取获得资金的项目和农产品质量抽检不合格的,不在奖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