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名称: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清源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净水厂
企业负责人及电话:张伟 18643989158
企业危废管理负责人及电话:刘群 13943945035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数量:贮存库1处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建筑面积(容积):贮存库2平方米
危险废物信息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与转移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固体污染防治法》 及有关法律、 法规, 保护环境, 特制定《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一、 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 防治结合” 的工作方针和“三同时” 规定, 做到生产建设与保护环境同步...
按照《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工作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同意,长白边境管理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边境管理专职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30名。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坚持德才兼备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边境管理专职警务辅助人员30名,为长白边境管理大队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由县财政部门核拨经费,缴纳相关保险。长白边境管理大队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岗位由长白边境管理大队统一分配...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定了《2025年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统计局公开招聘合同制普查工作人员拟进入面试人员公示》,自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月5日止向社会各界人士和各部门进行公示,截至1月5日24时,我局未收到反馈意见。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6日
相关文件:2025年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统计局公开招聘合同制普查工作人员拟进入面试人员公示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和《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第1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有关规定,现将本次农用地转用和征收土地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农用地征收批准情况
1.批准机关: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2.批准文号:吉自然资耕函〔2025〕294 号
3.批准时间:2025年12月16日
4.批准用途:绿地与开敞空间、交通运输、仓储项目建设
二、被征收土地基本情况
征收吉林省长白县绿江村集体土地1.1533公顷,其中,农用地1.1533公顷(耕地1.1533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就业服务局拟定了《关于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一次性购房补贴发放名单(第十批)公示》,自2025年12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向社会各界人士和各部门进行公示,截至12月31日24时,我局未收到反馈意见。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就业服务局
2026年1月4日
相关文件:关于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一次性购房补贴申请名单(第十批)公示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县脱贫攻坚成果同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合理使用衔接资金,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批准实施2026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现将项目计划面向社会予以长期公告。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监督电话:0439-8231627
电子邮箱:xczxj202201@163.com
通讯地址: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安民路10号
附件:2026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
中共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12月31日
为保障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春节,规范烟花爆竹零售业户经营行为,维护我县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现就申请办理2026年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临时)经营许可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烟花爆竹零售(临时)经营点的许可原则
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开展烟花爆竹零售(临时)经营点许可工作。对不符合选址要求的烟花爆竹零售(临时)经营点,如: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与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等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场地,不予办理烟花爆竹零售(临时)经营许可。
二、烟花爆竹零...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公益性事业发展,加强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124号)和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2〕90号)有关规定,经研究,2026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130人(补充各用人单位到期退岗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公安治安员5人,园林保洁员(包括大广场)10人,环卫保洁员30人,开发区环卫保洁员15人,7个乡镇(社区)社区工作者25人,长白镇26人,...
为加强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承保护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开展了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在各乡镇和县非遗中心推荐申报的基础上,我局组织相关专家对各乡镇、非遗中心推荐的项目名录进行了初评。经专家评审,初步确定了《木把舞、鸭绿江森林号子、朝鲜族花糕制作技艺、朝鲜族井华水民俗、宫廷全鹿宴传统制作技艺》五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拟公布名单。
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拟公布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