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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关于申请办理2026年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临时)经营许可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12-30 信息来源: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收藏

 

  为保障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春节,规范烟花爆竹零售业户经营行为,维护我县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现就申请办理2026年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临时)经营许可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烟花爆竹零售(临时)经营点的许可原则 

  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开展烟花爆竹零售(临时)经营点许可工作。对不符合选址要求的烟花爆竹零售(临时)经营点,如: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与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等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场地,不予办理烟花爆竹零售(临时)经营许可。 

  二、烟花爆竹零售(临时)经营点设置方案及相关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等要求,严厉打击非法储存、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一百三十四条,待行政处罚完毕后,将涉案当事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具体要求如下: 

  (一)符合《长白县2023-2027年度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 

  (二)零售点面积统一为不小于10平方米、不大于20平方米,最大存放量50箱,货品高度不超过2米。 

  (三)长白县城内烟花爆竹零售(临时)经营点必须在指定阻燃防护棚内销售C、D级烟花爆竹产品,零售(临时)经营点按照《吉林省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的高度与宽度进行规范摆放,严禁超过零售(临时)经营许可证最大允许存放量,从业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知识,配齐消防器材,合法安全地经营烟花爆竹。 

  (四)各镇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在保障安全经营、方便群众需求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布置本乡镇烟花爆竹零售(临时)经营点。要求不得在文物保护单位周边100米范围内;公园、林地等重点防火单位周边100米范围内;学校、幼儿园、医院、体育场、集贸市场、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公共场所周边100米范围内;加油站等易燃易爆储存设施等重点场所、建筑物周边100米范围内;住宅小区内。 

  (五)县城内烟花爆竹零售(临时)经营点报名抽签工作由长白县应急管理局负责。 

  三、从业人员的条件 

  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合法公民,从业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且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有违规经营史、司法机关限制从业、被列入黑名单等情况的申请人,禁止申请烟花爆竹零售(临时)经营许可证。 

  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被限制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的公职人员,禁止申请烟花爆竹零售(临时)经营许可证。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长白县城内烟花爆竹零售(临时)零售点申请人到长白县应急管理局(一楼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3)报名,各乡镇零售点申请人到当地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名。报名者需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无犯罪证明原件,并进行报名登记。 

  (二)抽签。县城烟花爆竹零售(临时)经营点申请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到指定抽签场地进行抽签,抽签分为两轮,第一次抽取经营资格,第二轮抽取经营位置。 

  各乡镇由本乡镇应急办负责核查申请人摊位,无需抽签。 

  (三)申请。中签的申请人向长白县应急管理局提出申请烟花爆竹零售(临时)经营许可证时,申请人提供材料如下: 

  1.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申请书、承诺书。(由长白县应急管理局或各乡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提供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申请书和承诺书); 

  2.两人身份证明(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复印件各一份,安全管理人员无犯罪证明原件一份。 

  (四)发放证照。烟花爆竹零售(临时)经营点经营者参加由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再通过考试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颁发烟花爆竹零售(临时)经营许可证。 

  (五)202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临时)经营许可预报名阶段采用应报尽报方式,县城内所有通过集中审核的人员先抽取资格号,再抽取烟花爆竹零售(临时)经营点摊位号。取得摊位号的从业人员再进行培训发证。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在抽取资格号再抽取摊位号,抽签期间全程由县纪委监委、县应急管理局和申请人共同监督完成。 

  (六)申请人采取虚假资料报名的,一经查实,取消烟花爆竹零售(临时)经营许可资格,并将申请人列入黑名单。 

  (七)烟花爆竹零售(临时)经营许可申请人有采取一人多报或将申请的烟花爆竹零售(临时)经营许可证出借或转让给他人的、擅自变更零售点位置的、销售超标烟花爆竹产品的、销售违禁烟花爆竹产品或非法烟花爆竹产品的、超越许可证载明限量储存烟花爆竹的取消许可资格,对当事人行政处罚后,将当事人列入黑名单。 

  (八)如申请人中签后放弃经营,则该摊位作废,当年内不再设立。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 

  2026年1月4日至2026年1月6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 

  县城烟花爆竹零售(临时)经营点申请人到长白县应急管理局(长白大街51号)一楼东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3报名,各乡镇烟花爆竹零售(临时)经营点申请人到申请乡镇的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月6日17:00,逾期未能报名者,不再补报。 

  联系人:刘家润,联系电话:8231027。 

    

  特此通告。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12月30日 

(责任编辑: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初审:刘家润    复审:易志国    终审:韩松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