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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委托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19     信息发布人: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行政处罚委托办法》(省政府令213号)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将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权委托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并以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名义行使,具体如下:

    辖区内的工商、质检、食药品、物价、商标、盐业、商务等领域行政处罚权及行政检查权;可组织查处跨区域有影响的复杂案件 。

    上述委托事项自2020年10月19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有效。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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