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县农业农村局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
| 发布时间:2025-11-24 信息发布人:长白县农业农村局 |
2025年县农业农村局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2025年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精心指导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要求,立足农业农村主责主业,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工作全过程,为全县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法治素养培育,筑牢依法行政思想根基 (一)聚焦重点内容抓学习 坚持把宪法学习摆在首位,系统组织学习《农业法》《农药管理法》《乡村振兴促进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土地管理法》《动物防疫法》等与农业农村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地方规章,确保干部职工精准掌握履职必备的法律知识。 (二) 丰富学习形式求实效 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全系统法治专题培训、“执法3.15”在线学习、旁听庭审等多元形式,常态化开展普法教育。全年组织中心组学法3次,实现业务科室站所推动法律知识入脑入心。 (三)强化考核运用促落实 将学法用法情况纳入干部职工年度考核,鼓励关键岗位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认证考试,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程序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显著提升。 二、深化法治实践应用,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质效 (一)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打通便民利企通道丰富学习形式求实效对全局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全流程梳理,实现“一事项一标准、一流程一规范”,整合跨股室审批环节,大幅压缩办理时限。截至目前为止:一、审批工作,完成办理行政审批13件,其中水域滩涂养殖证审核·申请集体水域1件;水域滩涂养殖证审核·延展1件;水域滩涂养殖证审核·注销1件;农药经营许可(限制使用农药除外)·注销1件;农药经营许可(限制使用农药除外)·申请1件;渔业捕捞许可证(林蛙特许)·申请2件;渔业捕捞许可证(林蛙特许)·延续5件;动物诊疗许可证1件;行政其他16件,其中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经营不分装备案8件;养蜂登记备案8件。二、法规工作,审核行政处罚案卷2件;核实学法用法示范户77户,对示范户培训2次,普法宣传4次。三、政务公开工作,我们着重加强信息披露和接受群众监督。我们积极完善涉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各种信息类型和范围,并及时更新公开内容。我们通过建立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平台,提供便捷的查询、下载和反馈渠道。同时,我们积极参加培训,加强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们按照法定程序,通过制定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建立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平台等措施,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审批科工作接待各种咨询近200多人次,发放宣传材料400余份,办事群众评议满意率达到100%。 (二)强化执法监管力度,规范农业市场秩序 1.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巩固深化“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专项行动。在春季备耕期向各乡镇发放《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书》112份,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132本,蔬菜水果、粮油作物、食用菌等生产记录200本,普及安全用药常识;开展重点农产品生产经营情况的排查,及时更新全县食用农产品监管主体名录、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名录。全面开展豇豆、水产养殖重点品种、重点大宗水果种植养殖情况摸底排查,健全种养殖主体监管名录。加强亮牌行动。印制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亮牌”的LOGO,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根据省市农业农村部门要求,进一步强化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亮牌”与宣传,充分发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影响力,有效利用这块“国字招牌”,鼓励我县符合条件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在产品包装上规范使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荣誉称号LOGO,维护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品牌形象,2025年共发放15000张LOGO。 2.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围绕种子、农药、肥料等重点农资,在关键农时开展“绿剑护农”执法行动,经对现有17家农药经营户开展执法检查,农药经营户都具备合格的经营场所、安全防护设施、可追溯扫码识别设备和购、储、销电子台账计算机系统,抽查农药标签59个均合格;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3、渔业渔政执法工作。开展“中国渔政亮剑2025”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加强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保护,扎实开展重点领域执法行动,有效打击各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促进渔业高质量发展。在禁渔期开展禁渔宣传活动,与执法行动一起研究、一起布置,同步推进、同步落实 ,执法人员对鸭绿江界257公里的江段巡回检查6次,对县域内河流巡查8次,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2车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做到监管到位、执法到位、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查获的电鱼设备一律予以没收销毁,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繁育场所、市场、餐饮场所等经营利用场所的监管,强化对细鳞蛙、花燕红点蛙、鸭绿江茴鱼、东北七鳃鳗等重点物种主要栖息地巡查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捕捞、非法经营和违规利用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行为。此项活动发放宣传单400余份,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执法车辆7台次。 4、水产养殖专项执法行动。全面落实水产养殖用投入品 “白名单”制度,针对水产养殖生产、用药、流通和渔需物资销售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县域内办有水域滩涂养殖证的29家养殖户进行了全覆盖摸底检查,重点对水产品养殖用药、生产和销售记录情况,养殖、育苗生产过程是否使用禁用渔药以及饲料配方中是否含有禁用添加剂等情况进行检查。目前我县渔资质量情况良好,渔药市场及养殖户无使用违禁药品行为,水域滩涂养殖户都已建立生产记录制度和生产记录。 5、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规范屠宰环节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吉林省屠宰管理条例》对县域内2个定点屠宰场进行日常监督检疫和“双随机”检查,全年屠宰检疫生猪15198头、牛1035头、羊356只。企业严格执行了非洲猪瘟、“瘦肉精”自检两项制度,完成非洲猪瘟自检357批次、“瘦肉精”861批次,自检过程中未发现阳性病例。加强屠宰检疫监管,出动执法车次11台次,出动执法人员53人次,办理办结私屠乱宰案件1起。二是 强化养殖、屠宰环节病害猪及其病害猪产品的无害化处理的监管工作。截止到目前,养殖户环节无害化处理病死猪300余头,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病害猪产品折合60余头,无害化处理病死牛2头,完成国家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县级初审工作,截至目前未发现和接到举报病死畜禽乱丢弃的举报。三是加强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认真落实《全省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按照省市畜产品管理要求,做好瘦肉精采样监测和兽药、饲料监管,有效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按照省、市随机采样抽样工作要求,落实了开展和完成“瘦肉精”牲畜尿液及畜产品随机采样和送样工作。共采集尿样并试剂卡检测瘦肉精100余份,均为阴性,畜产品质量送样采集70批次,畜产品快速检测32批次,完成省、市畜产品采样任务60批次。规范饲料、兽药使用。四是对养殖场进行了两次饲料加工和使用情况的检查。督促养殖企业按照产品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使用饲料;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自行配制饲料使用规范,不得对外提供自行配制的饲料;禁止在动物饮用水中添加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禁用的物质以及对人体具有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其他物质,或者直接使用上述物质养殖动物;禁止在反刍动物饲料中添加乳和乳制品以外的动物源性成分。对我县2家兽药经营单位,开展了8次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规范经营和使用活动。开展了一次安全用药宣传活动。为养殖场(户)建立健全养殖档案和用药记录,落实休药期制度,进一步规范规模畜禽养殖场合理使用兽药,控制兽药残留。 三、构建普法宣传格局,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实现全员普法、全程普法。依托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开设法治讲堂2期,利用微信公众号、村村响等载体推送普法信息,结合“3·15”“农民丰收节”等节点开展集中宣传 ,发放资料3000多份。引导农民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 四、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1.法治宣传针对性有待加强,部分农村群众学法用法主动性不足,普法形式需进一步创新; 2.执法队伍专业能力有待提升,面对新型农业违法案件的查办能力需持续强化; 3.档案电子化管理水平不高,执法数据共享和溯源能力有待优化。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法律法规制度的学习,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1.提高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执法水平。健全并落实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和掌握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对干部职工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党委班子集中学法计划4次,单位集体学法培训计划2次,召开普法会议计划2次。) 2.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省、市农业执法人员培训班、法制人员培训班及种业、农资、农产品质量、农机、植检、动监、农业环保、渔业渔政培训活动,使全体执法人员法制观念得到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依法推进“三农”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得到加强。 (二)加强和完善执法制度建设 1.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法制审查。 2.加强程序制度建设。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保障程序公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调查取证、行政执法告知、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听证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五项制度。 3.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行政执法案件一律录入行政执法平台公示。 (三)推进依法行政建设 1.完善信息公开。认真落实《政务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方式和程序。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2. 开展行政审批项目定期梳理,对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3. 强化监管、改善农资市场环境,积极营造农机、渔业安全生产良好环境。一方面重点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认真组织开展打假保春耕等各类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农资产品、高毒农药和其他禁限用农药,重点打击生产销售无登记证或批准文号、品种审定号、产品质量合格证农资产品行为,打击假冒伪造或买卖相关许可证、文号等行为。按照证照齐全、管理规范、摆放整齐、监管到位的要求开展标准门店建设,认真组织实施种子质量监管、高剧毒农药专项整治等实施方案,切实整顿规范农资市场。另一方面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以落实安全责任、传播法治文化、普及安全知识、建设平安农机、平安渔业为重点,开展农机、渔业“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和“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 畜牧方面加强标准化、生态化养殖。从源头削减粪污,保护生态环境;加快老场养殖污染治理设施建设的同时严控新建畜禽养殖场,严格执行畜禽养殖准入审批制度。新建、扩建、改建畜禽养殖场选址必须符合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畜牧业发展规划。 (四)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 1.完善执法制度,提升监管设备,推动监管信息数字化、提升监管能力。 2.落实执法责任、实行过错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过罚相当、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继续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特别是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使之熟悉掌握和运用履行职责必备的法律,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执法权力。加强普法考试考核,严格执法持证上岗,适应“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 3.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纠自查工作,进一步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自觉接受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主动报告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自觉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各项制度。 4、按照上级相关部门的有关要求,继续完善法治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着力提升农业系统依法行政能力,促进全县农业事业健康发展。 5、继续加强农资产品和农产品质量监管,制订实施方案,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把涉及农资经营场所和农业生产企业进行全面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农资打假工作深入全县,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积极推动农资打假深入开展并取得成效。 长白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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