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通知 |
发布时间:2023-05-25 信息发布人:长白县财政局 |
长财监〔2023〕437号 签发人:王淑忠 关于开展2023年度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 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财经秩序,全面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作用,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局监督检查计划的要求,我局决定对全县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遇重大问题也可追溯至以前年度。请被检查单位依法接受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现将检查单位名单、检查资金项目、检查重点内容等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一)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公安局 (二)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司法局 二、检查资金项目 2022年度政法纪检监督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 三、检查的依据及重点内容 检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检查的重点内容: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准确,会计信息是否完整、是否存在会计造假行为、是否存在截留和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的行为。对重大问题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上述公示单位进行举报 联系电话:0439-8235820 长白县财政局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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