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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财政局 会计监督检查 公 告
发布时间:2025-10-30     信息发布人:长白县财政局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财政局

会计监督检查

 

   

(第1号)

  为依法履行财政部门的会计监督职责,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7月28日至10月31日,长白县财政局开展了会计监督检查工作。

检查结果表明,各被检查单位能够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财经法律法规,按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细化预算编制,加强资产和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年度收支情况。但是,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一是有的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未按规定使用会计科目;二是有的单位未按规定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三是有的单位会计核算不符合平行记账规则;四是有的单位扩大支出范围;五是有的单位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六是有的单位费用未按规定结转,财表不平;七是有的单位未按规定每月计提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八是有的单位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方式结算;九是有的单位延后确认收支;十是有的单位审核职能缺失,内控管理不严格;十一是有的单位超过规定限额使用现金;十二是有的单位取得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会计信息不完整、不准确;十三是有的单位账务处理不正确、不规范;十四是有的单位固定资产账账不符;十五是有的单位财务会计核算与预算会计平行记账不准确;十六是有的单位应记未记固定资产。

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县财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规定程序下达了处理处罚决定。各被检查单位高度重视,采取调整会计账目,追回违规资金,加强会计人员培训,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等方式积极整改。截至目前,各被检查单位对相关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附件:202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处理处罚及整改落实情况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5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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