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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4-28 信息来源:长白县商务局 收藏

 

  一、起草背景

  加快发展电子商务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对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的一项战略措施。发展电子商务有利于长白商贸流通领域探索经营结构调整、生态旅游农产品经济发展、商业交易模式创新、提高交易效率和拉动消费,有助于挖掘县域经济新的增长点和可持续发展动力。为推进长白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结合《吉林省商务厅、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推进2021年度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的通知》(吉商建〔2021〕1号)精神和考核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目标

  搭建完善的县、乡、村三级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实现农村电商和物流服务全覆盖;形成一批长白特色产品电商化销售供应链;促进电子商务人才和创业孵化。

  三、主要内容

  (一)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运营。

  长白县电子商务公共综合服务中心作为长白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实体,扎根于农村,服务于长白县政府、企业及个人,助力传统企业转型升级,提供摄影美工、品牌培育、创意设计、文化包装、运营推广、平台建设、移动互联、品牌展览等系统性全面电商服务。为有意向或正在从事电子商务事业的人士提供一对一的电子商务技能培训、客服托管、订单协管、后期技术维护、技术升级更新、数据挖掘、货源提供、分拣发货等多方面的扶持帮助,打造长白县企业电子商务孵化器和电子商务创业区。运营商需要在长白县成立全资子公司,实现本地化运营。

  公共服务中心打造成集运营服务、数据统计、电商咨询、电商培训、电商支撑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管理中心,线上统筹电子商务平台的整体运营实施和全网络实施;线下组织县域产品资源形成产品库、建设线下展销中心;技术服务咨询中心提供技术支持;摄影中心提供专业拍摄服务;物流配送中心对全县物流进行整合统一配送;运营中心提供电商整体配套服务。

  (二)乡镇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运营。

  在长白县6个乡镇建设镇级电子商务服务公共服务中心,按统一标准进行装修、装饰,购买电脑、电视、电子秤、打印机、网络连接设备、办公桌椅、室内外牌匾、直播等设备。具备农产品包装、物流快递寄取等功能,为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提供相应的培训、管理等服务。开展代收代缴、代买代卖、生活服务等功能,增强电子商务服务体系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建设改造。

  按照改造一批、发展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将线下已有的网点门店升级成为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和物流配送点,优先选择景区网点、万村千乡店、小卖店、村部,安装统一标准的门头和室内展示货架、配备LED显示屏、电脑、pos机等。依托长白县第三方平台特色馆,结合运营商自建平台,为当地村民提供网络代购、代销业务,依托线上平台,实现网订店取、网订店配、网订店送。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延伸手机充值、水电费缴纳、车票代购等服务功能及其他便民服务,实现电子商务的线下全区覆盖。服务站同时具有零售、实体体验、网络代购、物流配送、技术服务、农产品收集等功能,购买用户既可以在服务站采用传统方式购货,又可以在通过本地平台和第三方平台选择优惠折扣、服务预订等产品,然后直接到就近服务站里消费商品和享受服务。(所有工业品下乡产品通过仓储物流中心统一配送、统一进货,工业品下乡产品包含超市日用品、医药产品、农资、农具、家电等)

  (四)电商农产品上行体系建设。

  支持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的改造升级,整合邮政、供销、快递、金融、政务等资源,拓展代买代卖、小额存取、信息咨询、职业介绍等功能。鼓励有条件乡镇立足农畜牧业、经济作物、手工制作、乡村旅游等特色产业,完善品控、品牌、物流、培训、金融、创意、营销等电商服务体系,以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电商产业园等现有园区为中心集聚发展,打造县域电商产业集聚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提升服务,硬件设施应坚持实用、节约原则,充分利用现有园区厂房、设施设备。

  项目建成后,农村产品具备面向本地的农产品追溯和质量认证体系,可通过条形码或二维码溯源、物联网等相应设施设备提供产品从源头到末端的完整原始数据或视频信息。我县购买的溯源系统软件及硬件等公共服务设施,免费服务3年以上,支持至少2个不同农村产品类目。具有溯源、企业品控等功能,能够带动标准化、规范化生产,便于各部门发挥职能监管作用。要有相关职能部门通过的“两品一标”、食品生产许可证(SC)等认证的农村产品和示范县政府注册的区域公共品牌;有能够组织一定规模收储并进行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加工和配送的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示范县举办或参加大型产销对接与便民消费活动,展示展销的产品70%以上须为本地农村产品,优先支持农村电商精准扶贫产品参展。示范县购买的农村电商精准扶贫大数据收集应用系统应具备数据信息查询、可视化等服务功能和数据资源整合、数据精准追溯、数据挖掘再应用等功能。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改造要坚持实用、节约原则,须有面向农村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网络体系,支持全网销售,做到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制度完善;具备设计包装、营销策划、文案写作、咨询服务和人员培训、企业孵化等功能;能根据农村网络消费需要提供网销网购、在线支付、金融等服务;能反映本县域真实有效交易数据。

  (五)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物流体系建成后,具备面向农村的综合物流仓储电子信息服务系统,能完整、真实的反映仓储及配送记录;能整合利用乡镇商贸中心、配送中心、电商企业、快递企业等资源,做到物流配送72小时内到达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有完善的电子商务仓储物流配送功能,具备网销网购商品的品控分拣、打包配送等功能,并逐步实现集采统储、互采分销、统仓统配、统配统送等相关功能。

  (六)农村电子商务培训。

  培训总人次不少于3000人次,突出培养能开设网络店铺或开展网络直播并独立经营的实用人才,培训后新增年销售额0.1万元以上的网络店铺300个以上或网络主播300人以上,年销售总额实现300万元以上。

  1.针对县、乡、村干部等开设以电商趋势分析、县域电商发展及机遇解读、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模式介绍及成功案例分析等课程为主的启蒙式培训。

  2.针对村民开设农产品网销、网络购物平台、电商交易安全、智能手机应用及网络交易操作、各大电商平台介绍等相关课程为主的普及式培训。

  3.针对有意愿通过电商创业的人员开设以各大电商交易平台的店铺注册、定位、装修、运营、美工及客服服务等课程为主的电商创业基础班及精英班。

  4.针对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站长开设以多平台销售、快递物流软件应用、农村电商精准扶贫大数据系统应用、农村信息服务、农产品销售技巧、授课技能等内容为主的技能班。指导思想。

  四、时间进度安排

  (一)组织启动阶段(2021年4月—2021年5月);

  (二)重点实施阶段(2021年6月—2022年12月);

  (三)整改提升阶段(2023年1月—2023年2月);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3年3月)。

  政策咨询电话:0439—8255071

(责任编辑:李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