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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论证长白县2024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乡(镇)集贸市场改造项目实施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05 信息来源:长白县商务局 收藏

 

关于公开论证长白县2024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 

乡(镇)集贸市场改造项目实施单位的公告 

为扎实开展长白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落实推进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推动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吉林省商务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2024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吉商建发〔2024〕1号)要求,结合长白县实际,公开论证长白县2024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乡(镇)集贸市场改造项目实施单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支持方向及建设标准 

长白县乡(镇)集贸市场建设改造项目 

1)项目数量。在人口多、消费市场潜力大等具备条件的乡(镇)按照公益性市场标准改造,全县范围内改造1个乡(镇)集贸市场。 

2)支持内容。主要支持地面硬化、厅棚、水电、集贸市场辅助道路系统及消防设施、停车设施、服务设施改造升级,建设完善无障碍设施设备,对食品、服装、日用品、农资等销售合理分区。设立公益性农产品销售区,为农民自产农副产品交易提供便利。乡(镇)集贸市场应按照《乡镇集贸市场规划设计标准》(CJJ/T87)进行改造,改造完成后应达到相应标准。 

3)建设改造要求。支持乡(镇)政府按公益性市场要求投资改造。项目选址优先考虑使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等项目已支持的现有封闭、半封闭市场,或人流、商流、信息流充沛的乡(镇)集市。 

4)建设时限。2024年6月-2024年12月 

5)补贴金额。按照项目投资额的100%给予补贴,单个乡(镇)集贸市场改造补贴金额不超过50万元。 

二、论证材料(一正二副) 

1.申报单位提供乡(镇)集贸市场建设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建设方案; 

2.申报单位提供乡(镇)集贸市场建设的施工图 

3.申报单位提供乡(镇)集贸市场建设的效果图 

4.申报单位提供乡(镇)集贸市场建设的工程量清单; 

5.申报单位提供论证保证金支付凭证(论证保证金为项目投资额的1%)。 

三、论证程序 

(一)论证公告发布。本次论证公告在长白县人民政府网-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专栏发布。 

发布网址:http://www.changbai.gov.cn/zwgk/ztzl/dzsw/ 

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9149时00分。申报材料递交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南三环与亚泰大街交汇新星宇商誉A1栋1507 室。 

(二)论证。长白县商务局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开展项目论证工作,出具论证结果。 

(三)公示。长白县商务局根据项目论证结果,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结果公示。 

(四)费用。本次论证费用为项目总投资额的1%,待论证公示后由承接单位承担,不足5000元按照5000元收取。 

(五)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提出资金安排方案,预拨付部分资金,待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奖补资金。 

四、项目申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论证人信息 

   采购人: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商务和外事局 

  地  址: 吉林省白山市长白县长白大街64号 

  联系人: 徐女士 

  电  话:0439-8255071 

2.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吉林省百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南三环与亚泰大街交汇新星 宇商誉A1栋1507 室 

项目联系人:丛经理 

联系方式:15604319957 

(责任编辑:长白县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