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清洁取暖
工作专班的通知
长政办函〔2022〕3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清洁取暖工作的安排部署,提高办事效率,确保按时完成我县清洁取暖工作任务,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清洁取暖工作专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班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组 长:付永亮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 组长:李文强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宋勇杰 县城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主任
成 员:黄继胜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路青海 白山市生态环境局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分局局长
崔媛媛 县城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副主任
庄国庆 县财政预算绩效服务中心主任
李志全 县发展和改革局二级主任科员
王 军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赵树海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韩金秀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王 珺 吉林省地方电力有限公司长白分公司副经理
李柄樟 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供电分公司副经理
范 强 长白镇副镇长
翟振飞 马鹿沟镇副镇长
邢 铖 金华乡副乡长
杨勇军 十四道沟镇人大主席
王悦杨 十二道沟镇副镇长
王彬隆 八道沟镇副镇长
陈 凯 新房子镇副镇长
刘春波 宝泉山镇副镇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和6个专项工作组。具体工作职责和人员构成如下:
(一)专班办公室:负责清洁取暖工作专班日常工作,落实工作部署,协调第三方技术支撑和服务单位,建立清洁取暖技术体系,做好全县项目建设标准化、专业化技术指导,汇总各专项组项目实施进度、实施情况,及时上报工作专班,协调开展督导工作,牵头负责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工作专班推进会等会议筹备工作,组织召开专班办公会议,协调解决项目建设日常问题,推动各专项组清洁取暖项目建设工作,督促落实工作专班交办事项及其他事项。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 任:李文强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副 主 任:宋勇杰 县城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主任
张忠德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崔媛媛 县城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副主任
成 员:李勇国 县财政局企业科科长
杨明广 县财政局经建科科长
王春梅 县财政局财审中心主任
徐淑义 县发展和改革局农林科科长
孙玉红 白山市生态环境局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分局大气科科长
庄旭辉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业发展科负责人
张金堂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负责人
宫成伟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乡建科负责人
王 斌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科负责人
刘学清 县城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社会事务科负责人
董 慧 长白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王 珺 吉林省地方电力有限公司长白分公司副经理
杨凌凯 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供电分公司配电运检主任
沙明晨 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环境保护与农村能源管理站站长
张 鹏 县乡村振兴局职员
付恒刚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员
孙浚峰 县自然资源局职员
专家团队
(二)城镇热源建设组:负责制定清洁能源项目建设推进制度;统筹指导县城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清洁取暖智能化监管平台建设;定期开展督导,督导县城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工作进度,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积极做好国家、省、市考核迎检准备工作,规范清洁取暖项目资料的整理归档以及迎检现场准备工作;负责与上级部门的对接联络。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组 长:崔媛媛 县城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副主任
成员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
(三)农村清洁热源组: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之一,为推进我县乡村振兴战略工作,负责配合专班办公室制定取暖设备安装、炉具改造建设等工程技术指导文件以及项目推进制度;制定年度农村清洁热源改造计划,建立改造台账,监督指导并定期调度农村清洁热源改造工程项目实施、验收及中央补贴资金拨付等工作情况;完成各项工程资料整理归档,积极做好国家、省、市清洁取暖考核迎检工作。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组 长:张忠德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四)建筑节能改造组:负责制定项目实施建设规范制度;统筹做好全县建筑能效提升工程的指导工作,积极推进建筑能效提升项目实施,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团队对改造项目进行建设过程技术指导、前期诊断和能效检测验收,出具项目能效测评报告;及时开展建筑能效提升工程技术指导,督促项目实施,依法拆除阻碍项目实施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严控施工标准,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做好项目建设资料整理归档以及国家、省、市清洁取暖考核迎检相关准备工作;负责与上级部门的对接联络。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组 长:张忠德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
(五)电网配套建设组:按照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用电保障工作,协调处理、实时上报能源保障的各种问题,协调组织电力公司开展农村电取暖设备配套电网改造,做好电力增容建设和供电保障工作;根据国家清洁取暖考核验收有关要求,积极组织电力公司做好能源保障资料准备工作;负责与上级发改部门的对接联络。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组 长:李志全 县发展和改革局二级主任科员
成员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吉林省地方电力有限公司长白分公司、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供电分公司
(六)污染监控环保组:根据清洁取暖项目实施进程,结合上级环保要求,制定散煤管控等大气污染管控制度文件;有效结合生态环境监测和不同区域散煤管控情况,及时准确划定重点散煤防控督导区域,强化散煤管控力度,保障清洁取暖改造区域散煤清零;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开展监测,评估清洁取暖工程实施后的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效果,完成上级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根据国家清洁取暖考核验收要求,积极做好大气污染治理相关资料准备及现场答辩工作;负责与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的对接联络。
责任单位:白山市生态环境局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分局
组 长:路青海 白山市生态环境局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分局局长
成员单位:白山市生态环境局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
(七)资金保障组:做好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使用管理,严格落实专款专用;负责筹集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做好项目资金的筹集与分配;根据清洁取暖项目实施进度,做好资金拨付工作;按照国家考核要求,做好迎检现场资料准备工作;负责与上级部门做好对接联络。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组 长:庄国庆 县财政预算绩效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单位: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各乡镇、各部门要不折不扣落实好省、市、县关于清洁取暖工作的各项任务要求,积极主动做好各项工作,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确保我县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二)合理安排计划,及时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各责任单位要依据工作职责,合理安排工作计划,有序推进各项任务,对于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协调解决,对于本单位无法解决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县专班办公室协调解决。
(三)加强监督督导,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情况。要按照“五化”工作法积极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明确工作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并指派专人定期上报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