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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政办发〔2021〕3号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2 信息来源:长白县政府办公室 收藏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农村分散式

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的通知

 

长政办发〔2021〕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吉林省城镇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结合我县实际委托技术单位对我县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进行了划定现将划定成果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相关工作。

    

    附件: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一览表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72

(此件公开发布)

 

(责任编辑:长白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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