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长白朝鲜族自治县2020年农业
种植业结构调整奖补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政办发〔2020〕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2020年农业种植业结构调整奖补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2020年第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2020年
农业种植业结构调整奖补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白山市委办公室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转型振兴建设中国绿色有机谷·长白山森林食药城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白山办发〔2019〕3号)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种植业结构,加大政策扶持,强化奖补措施,提升种植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根据《中共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白山市委关于全面加快中国绿色有机谷·长白山森林食药城建设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长发〔2019〕22号)精神,结合我县农业种植业结构调整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明确责任,分级负责。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农业种植业结构调整奖补实施方案,确定补贴程序;县财政局负责组织做好补贴资金的拨付及兑付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组织申报、登记公示、审核确认、抽查汇总、资金兑付等工作。
(二)突出重点,发挥效益。补贴资金支持中药材、食药用菌、特色经济作物、山野菜人工栽培、大豆、玉米、水稻等农作物种植。
(三)公开透明,加强监督。补贴资金拨付要做到标准明确、操作规范、过程透明。要自觉接受社会有关方面的监督,切实加强组织实施,确保补贴资金安全有效。
二、奖补对象
凡县域内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农民等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符合我县农业种植业结构调整要求的,均可申请奖补资金。2020年享受奖补必须是当年新种植的生产项目。
三、奖补范围及标准
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范围内在册耕地。支持2020年新种植的中药材、食药用菌、经济作物、山野菜人工栽培等(详见附件),支持农业标准化、规范化基地,支持2020年取得的“三品一标”认证。享受本级或上级农业、财政奖补或向上争取获得资金的项目和农产品质量抽检不合格的,不在奖补范围。
(一)中药材:种植规模达到1亩以上的,每亩奖补资金200元;集中连片种植规模达到30亩以上的,每亩奖补资金300元。多年生中药材连续补贴最高不超过三年。
(二)食药用菌:种植规模达到1亩以上的,每亩奖补资金200元;集中连片种植规模达到10亩以上的,每亩奖补资金300元。多年生菌类连续补贴最高不超过三年。
(三)特色经济作物:种植规模达到1亩以上的,每亩奖补资金200元;集中连片种植规模达到30亩以上的,每亩奖补资金300元。多年生特色经济作物连续补贴最高不超过三年。
(四)山野菜人工栽培:规模达到1亩以上的,每亩奖补资金300元。
(五)大豆、玉米、水稻:大豆每亩补贴资金不低于230元、玉米每亩补贴资金不低于10元、水稻按上级补贴政策执行。
(六)其它:地瓜、土豆、蔬菜规模达到1亩以上的,每亩奖补资金100元。
沿江公路两侧500米内种植中药材、食药用菌、特色经济作物、山野菜人工栽培的,集中连片种植规模达到50亩以上的,在原有奖补资金基础上,每亩增加奖补资金50元;农业标准化、规范化基地规模达到100亩以上的,每亩增加100元。通过国家绿色、有机、无公害和地理标志(“三品一标”)认证,继续执行《中共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绿色食品产业发展推进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长办发〔2016〕50号)。
对于种植业结构调整资金补贴表内不涵盖的新增品种或其他新出现的实际问题,由县农业种植业结构调整领导小组“一事一议”。
四、资金安排
县级财政每年安排资金300万元,列为调整农业种植业结构奖补资金,专款专用。
五、奖补流程
(一)生产主体申报。
符合奖补要求的申报主体,据实向村委会上报新种植品种及面积。村委会在播种后对申报主体所种植的品种和面积进行认真核对,核查无误后由村委会负责人、村监督委员会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与申报主体填写申报材料、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
(二)村委会统计公示。
村委会对申报主体申报的2020年新种植品种和面积进行严格审核确认,将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逐户登记,对不同奖补作物分类填写统计表。审核无误后在村内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由村委会负责人、村监督委员会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和村监督委员会公章后,上报各乡镇。
(三)乡镇审核确认。
各乡镇对各村上报的种植品种和面积数据及村级核实公示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统计汇总各村上报数据,确保审核上报数据无漏报和虚报。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经各乡镇核准的数据,需由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分别签字并加盖乡镇政府公章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四)县级复核审查。
成立由县农业农村、审计、财政部门组成的复核审查小组,根据各乡镇上报材料,深入实地抽样测算复核审查。在复核审查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套取专项补贴资金的,将上报纪检监察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资金发放。
县财政局根据县农业农村局汇总后的补贴数据,及时将补贴资金分配到各乡镇,由各乡镇进行公示(7天)并组织发放。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县领导为副组长,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审计局等涉农部门分管领导和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农业种植业结构调整奖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调整优化种植业结构工作的协调和推进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要采取切实有效的宣传方式,进行广泛深入宣传,确保此项惠农政策家喻户晓,提升广大农民主动参与的积极性。
(三)强化资金保障。在充分利用国家政策中可调资金的基础上,县政府配套部分资金作为种植业结构调整的奖补引导资金,确保奖补资金规范使用,专款专用。
(四)强化技术指导。积极开展种植业技术培训,引导农民学习种植业、特产业知识,为调整优化种植业结构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五)强化考核机制。将本年度调整优化种植业结构工作纳入乡镇绩效考核内容。
附件:2020年长白县种植业结构调整资金补贴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