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只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发〔2018〕6号)和《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全面推进“只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发〔2018〕6号)要求,县政府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只跑一次”事项进行了梳理,在首批公布“只跑一次”事项清单的基础上,经继续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梳理完成确定了第二批“只跑一次”事项184项。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第二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只跑一次”事项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附件: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第二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只跑一次”事项清单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