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后续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白山政办发〔2017〕40号)精神,做好县政府承接、取消、下放和继续执行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衔接、运行管理和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县本级行政审批事项后续监督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做好承接、取消、下放事项的落实和衔接
各行政审批机关要及时做好承接事项的落实衔接和下放事项的授权、手续移交等工作。对承接的审批事项,要认真研究分析承接事项和下放权力的内容、范围,积极主动与上级相关部门沟通联系,注重提高承接能力,确保承接事项能够接得住;对下放的审批事项,要组织专门力量,对承接机构及其具体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确保下放事项在我县能够运行好;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责任,认真研究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可能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时修改完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完善的后续监督管理制度和操作性强的监督管理措施。
二、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管理
各行政审批机关要将继续执行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县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办理,实行“一站式”集中审批服务,坚决做到“目录之外无审批”、“政务服务中心之外无审批”。对继续执行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实行目录(清单)管理,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的名称、审批依据、审批条件、审批范围、审批时限、办理程序、承办机构、承办人员等内容,并通过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方便企业、群众办理审批事项,避免主体责任不明确、项目运行不透明、服务对象不满意等问题的发生。严禁擅自增减行政审批事项,因法律法规变化确需调整的,要严格按照程序报县审改办(设在县编办)汇总,经县政府法制办审核,报县政府审定。
三、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
各行政审批机关是行政审批监督管理的责任主体,行政审批机关要严格落实监督管理主体责任,切实转变监督管理理念,明确监督管理职责,创新监督管理方式,积极推进政府监督管理职能和方式从注重事前行政审批向注重事后监督管理转变。要高度重视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之后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问题,对取消下放的每一个事项都要同步研究、同步提出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的措施,并及时跟踪了解、检查评估实施运行情况。加强审批后监督管理工作,细化监督管理措施和流程标准。县政府督查室要会同县审改办、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府法制办等部门,适时开展行政审批工作专项督查,对开展工作不力的部门进行通报,并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部门责任。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6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人民团体,人大办,政协办,纪委,人武部,法
院,检察院。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