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政办发〔2017〕6号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
“双公示”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15〕557号),有效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地,根据《吉林省软环境建设办公室关于提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情况的通知》(吉软环境办〔2017〕10号)精神,现就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工作进行“双公示”。
特此通知。
附件:县政府决定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172项)和行政处罚项目目录(2320项)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5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人民团体,人大办,政协办,纪委,人武部,法
院,检察院。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