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吉林省政府网白山市政府网

政府文件

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文件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强化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2-08-01 信息来源: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收藏

 

  长政发〔2012〕7号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强化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发布

  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2〕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 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统一规划、分级落实”的原则,不断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发布能力建设,最大程度避免或减轻气象灾害损失,全面提高趋利避害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进一步建设气象灾害立体综合监测站网,建立精细化预报系统和预警信息综合发布平台、畅通多种传播渠道、完善信息接收终端网络。力争到2015年,气象灾害监测预报空间精度达10-20公里,气象信息公众覆盖率达90%以上,保证至少1种发布手段能够将预警信息传递到边远乡村,社会应急响应能力普遍提高。到2020年,基本建设“监测到位、预报准确、预警及时、应对高效”的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基本形成“政府领导有力、部门联动到位、社会广泛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在乡镇(社区)、学校、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危行业等部门安装气象信息显示屏,充分发挥电子显示屏和农村大喇叭作用,基本消除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盲区”,解决气象信息传播“最后一公里”问题。

  二、切实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报能力建设

  (一)加快建设气象灾害监测网。

  要加快组织推进加密自动气象站、移动应急气象监测系统、风廓线雷达、新一代多普勒天气雷达等设施建设,落实建设场地、建设资金和运行经费,保障气象灾害监测系统的持续稳定运行。要在各村屯、特色农业(包括人参、高山红景天、五味子等)种植区、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中小河流域、重点林区、旅游景区、交通和通信干线等建设区域自动气象站。

  (二)强化气象灾害预报预警。

  县气象局要加强中小尺度灾害性天气预报及重点区域气象灾害预报等方面的能力建设,与水利、国土资源部门建立联合预警发布和雨情水情互通机制。

  (三)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评估

  气象、民政等部门要建立以社区、乡村为单元的气象灾害调查收集网络,保证能够及时将灾害发生时间、地点、受灾对象、损失情况等信息上报入库。民政等部门要支持气象部门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工作,为防灾减灾和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提供科学依据。气象、水利、国土资源、民政、住建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气象灾害风险数据库,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制作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图。在城乡规划编制和重大工程项目、区域经济开发项目建设前,要严格按规定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充分考虑气候变化因素,避免、减轻气象灾害的影响。

  三、努力提高预警信息发布效能

  (一)完善预警信息发布制度。

  要建立完善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紧急发布制度,强化社会媒体和通讯运营企业的义务和社会责任,保证各类气象灾害预警能够及时向社会发布。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制作与发布。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因气象灾害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预警信息由有关部门与县气象部门联合制作发布。各社会媒体、网络和通信运营企业传播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必须由具备制作发布权的机构直接提供,并标明制作机构名称和发布时间,不得擅自改变内容或转载预警信息。

  (二)加强预警综合发布平台建设。

  各乡镇、各部门应当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预报信息发布与传播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电视、手机短信、大喇叭、显示屏、外网接收终端、信息直通车、平安吉林管理平台、气象信息服务站、气象信息服务示范点同步接收,统一、同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发布平台。逐步建立气象、国土资源、水利、交通运输、农业、卫生、住建等部门联合的监测预警电子信息共享系统,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四、切实保证预警信息广泛传播

  (一)发挥新闻媒体和手机短信的作用。

  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要及时、准确、无偿播发或刊登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紧急情况下要采取滚动字幕、加开视频窗口甚至中断正常播出等方式迅速播报预警信息及有关防范知识。各通讯部门要按照县政府及其授权部门的要求及时向灾害预警区域手机用户免费发布预警信息。

  (二)完善预警信息传播手段。

  各有关部门应当在学校、旅游景点、车站及其他有关场所设置电子显示屏等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与传播设施,及时接收和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乡镇政府应当在特色农业生产区、村委会、学校、医院、设置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终端,指定专人负责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传递工作。村委会、学校、医院收到预警信息后,应当通过有线广播、高音喇叭等方式,及时向群众传递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要保证中国气象频道在全县各地免费开播,使各种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和防御指南能够在第一时间向公众滚动播出。完善气象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加强管理,并为其配备必要的装备,给予必要经费补助,做好气象灾害信息员的培训工作。

  五、有效发挥预警信息作用

  (一)健全预警联动机制。

  各乡镇要组织制定延伸至村屯、社区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分级进行应急演练,建立并推行基层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工作制度。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根据收到的预警信息,研制对本行业的影响,科学部署防灾减灾工作。预警信息发布后,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做好队伍、装备资金、物资等应急准备,加强交通、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监控和水利工程调度,组织对高风险部位进行巡查巡检,根据应急预案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做好受威胁群众转移疏散、救灾安置等工作。灾害影响区内的社区、乡村和企事业单位,要组织居民群众和本单位职工做好先期防范和灾害应对,中小学校要合理调整作息时间,确保学生安全。

  (二)强化积极的防御措施。

  各乡镇要加强对易灾区域的规划和治理,加强基础设施工程性措施建设和防范应对的非工程性措施建设,合理调整经济结构布局,有计划地实施搬迁避让措施,从根本上解决灾害频发、多发的状况。属于国家《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一、二类防雷建(构)筑物,建设单位要加强对雷击风险的评估,必须在主体工程建设的同时,实施雷电灾害防御措施。要加强地面增雨(雪)防雹作业能力建设,建立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领导组织机构,扩充作业技术队伍;增加作业设备,建立科学统一的作业指挥系统;建立稳定的作业经费投入机制;建设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基地及火箭弹、发射设备储存库等基础设施建设,适时组织开展增雨(雪)防雹作业。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负责除防汛抗旱、森林防火之外的其他气象及其衍生灾害的防御指挥领导,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气象局,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定期组织开展预警信息发布及相关部门应急联动情况专项检查。对因拒播、漏播、迟播造成重大社会损失或影响的媒体和通信运营企业,由管理机构或其上级机构给予通报批评或组织处理,并根据情况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民事或刑事责任。

  (二)加大资金投入。各乡镇要将气象灾害监测设施、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和运行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发展规划。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加大资金投入,力争用3—5年时间建设完成气象监测和预警信息发布全覆盖网络。

  (三)加强舆论宣传。新闻媒体要针对重大灾害性天气过程提供及时准确的权威信息,引导公众正确理解和使用预警信息,防止歪曲报道,恶意炒作,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参与气象防灾减灾的良好氛围。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2年8月1日        

  

(责任编辑:)
初审:    复审:    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