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第2015-044 号政府集中采购执行计划(任务)通知书,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对下列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价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交书面密封报价。
一、项目名称: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十二道沟镇十三道沟村民委员会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cbzfcg-xj 2016- 003
三、采购方式:询价
四、资金来源、预算金额、付款方式
1、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2、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陆万陆仟捌佰元整(266,800.00元)
3、付款方式:银行转帐
五、采购内容:
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六、报名方式及领取询价通知书的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本项目的询价通知书为无偿领取);
2、报名及领取时间(节假日除外):2016年4月14日8时30分至4月19日17时((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3、报名及领取地点: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吉林省长白县长白大街51号县政府三楼西侧)。
七、报价截止时间、评审时间及评审地点
1、报价截止时间:2016年4月22日(北京时间下午14时整);
2、评审时间:2016年4月22日(北京时间下午14时整);
3、评审地点: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吉林省长白县长白大街51号县政府三楼西侧),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报价文件准时参加。
八、采购人
1、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十二道沟镇十三道沟村民委员会 作为采购人享有获得本次询价文件规定的服务权利;
2、负责提供采购需求的详细技术标准及详细服务内容;
3、书面确认询价采购项目事宜;
4、委派一名采购人代表参加询价小组的评审工作,委派一名纪检监督人员对评审过程进行监督,最终确认成交供应商并与之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5、负责对采购项目的验收。
联系人:岳广成
联系电话:13596760207
地址: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十二道沟镇十三道沟村
九、采购代理机构
1、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作为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询价文件的起草;
2、按规定操作程序与采购人共同在财政局组建的专家库中抽取相关专家组建询价小组;
3、按规定程序组织评审工作;
4、组织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及验收;
5、出具办理资金申请的相关手续。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439-8236783
地址:吉林省长白县长白大街51号县政府三楼西侧
十、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交货时间:2016年6月30日
交货地点: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十二道沟镇十三道沟村
交货方式:供应商送货上门
十一、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次报价的供应商须是具有合法经营手续,具有良好履约和服务能力。
3、商品质量要求:报价人须保证所报价的商品是原装合格产品,否则采购中心将取消其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
4、售后服务:报价人应在报价文件中做出明确的、最优质的质量和服务承诺。
十二、报名要求:
1、报名时请携带:(1)报价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4)法人身份证;(5)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6)携带U盘。
2、被委托人不得同时接受两家(含两家)以上供应商的委托参与报名,并不得再作为供应商参与报名。
3、同一采购项目仅能委托给一个被委托人进行该采购项目业务办理。
十三、报价文件递交:
1、供应商应按照通知书要求编制和递交报价文件,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或者未按询价文件要求密封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均为无效报价并予以拒收。
十四、评审办法:评审会由评审专家与采购人代表组成的询价小组独立评审,在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定成交供应商。
十五、订金及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不提供订金。
2、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额度不能超过合同总额的10%。
3、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负责管理。
十六、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通过以下途径发布政府采购信息: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hangbai.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请各潜在供应商自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