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财政局下达的长白县采购办关于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2018-2019年度政府采购协议单位的通知,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对下列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
一、项目名称:长白朝鲜族自治县2018-2019年度政府采购办公自动化、办公家具、办公家电协议供货单位公开招标项目。
二、项目编号:cbzfcg-gkzb 2018- 001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投标保证金:500.00元(人民币)
五、采购内容:
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报名方式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为无偿领取);
2、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节假日除外):2018年1月30日8时30分至2月6日17时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3、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吉林省长白县长白大街51号县政府三楼西侧)。
七、投标截止时间、评标时间及评标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2月26日(北京时间下午14时00分整);
2、评标时间:2018年2月26日(北京时间下午14时00分整);
3、评标地点: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评标室(吉林省长白县长白大街51号县政府二楼西侧),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投标文件准时参加。
八、委托人
1、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财政局 作为委托人享有获得本次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权利;
2、负责提供采购需求的详细技术标准及详细服务内容;
3、书面确认招标采购项目事宜;
4、确认成交供应商并与之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负责定点供应商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0439-8222173
地址:吉林省长白县白山大街11号
九、采购代理机构
1、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作为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招标文件的起草;
2、按规定操作程序组建评标委员会;
3、按规定程序组织评标工作。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439-8236783
地址:吉林省长白县长白大街51号县政府三楼西侧
十、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次投标的供应商须应具有合法经营手续,具有良好履约和服务能力。
3、商品质量要求:投标人须保证所报价的商品是原装合格产品,否则采购中心将取消其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
4、售后服务: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明确的、最优质的质量和服务承诺。
十一、供应商须知
1、参与本次长白朝鲜族自治内协议供货的投标供应商必须在长白朝鲜族自治县长白镇域内具有长期(2018年度-2019年度)固定经营场所,参与长春市内协议供货的投标供应商必须在长春市内具有长期(2018年度-2019年度)固定经营场所,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处理。
2、本次招标拟在长春市设立办公自动化采购协议单位2-3家;县域内办公自动化采购协议单位5-7家;县域内办公家具采购协议单位3-4家;县域内办公家电采购协议单位3-4家,以上录用协议单位的家数按综合得分排名及分值进行确认。
3、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底的顺序进行排名并录用,录用的投标供应商综合得分必须超过60分(含60分),综合得分低于60分的不论排名如何一律不予录用。
4、本次招标设四个标段;:
第一标段:长白朝鲜族自治内办公自动化
第二标段:长白朝鲜族自治内办公家具
第三标段:长白朝鲜族自治内办公家电
第四标段:长春市内办公自动化
十二、报名要求:
1、报名时请携带:(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4)法人身份证;(5)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6)携带U盘。
2、被委托人不得同时接受两家(含两家)以上供应商的委托参与报名,并不得再作为供应商参与报名。
3、同一采购项目仅能委托给一个被委托人进行该采购项目业务办理。
4、同一店铺只能对某一标段进行投标,对两个及以上标段进行投标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十三、投标文件递交:
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均为无效投标文件并予以拒收。
十三、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十四、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通过以下途径发布政府采购信息:长白
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hangbai.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请各潜在供应商自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