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王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长政干任〔2024〕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任命:
王 有同志为县商务和外事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正科长级)(试用期一年);
李承国同志为县商务和外事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
张 亮同志为县商务和外事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原试用期不变);
孙佳慧同志为县卫生健康和医疗保障局(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
王亮东同志为县疾病预防控制局专职局长,县卫生健康和医疗保障局(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
姜胜杰同志为县卫生健康和医疗保障局(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
于月芹同志为县卫生健康和医疗保障局(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
侯学飞同志为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谭生梅同志为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任志强同志为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赵云波同志为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国防动员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科学技术局、中小企业发展局)副局长(副主任);
于洪涛同志为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国防动员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科学技术局、中小企业发展局)副局长(副主任);
方 林同志为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国防动员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科学技术局、中小企业发展局)副局长(副主任)(原试用期不变);
谭生波同志为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畜牧业管理局)副局长;
韩金秀同志为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畜牧业管理局)副局长;
吴 敏同志为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畜牧业管理局)副局长;
徐 辉同志为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畜牧业管理局)副局长;
沈连伟同志为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副局长;
陆晓光同志为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副局长;
金 力同志为县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
宋振强同志为县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
宋弘光同志为县政府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局)副主任(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王 有同志的县边境贸易(长白口岸)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李承国同志的县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 亮同志的县商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职务;
李贵德同志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易秀娟同志的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王 婷同志的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吴 诚同志的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朴春宏同志的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孙佳慧同志的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王亮东同志的县卫生健康局(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于月芹同志的县计划生育协会专职副会长职务;
侯学飞同志的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谭生梅同志的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任志强同志的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赵云波同志的县发展和改革局(金融工作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职务;
徐 辉同志的县发展和改革局(金融工作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职务;
于洪涛同志的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科学技术局、中小企业发展局)副局长职务;
方 林同志的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科学技术局、中小企业发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职务;
吴永江同志的县农业农村局(畜牧业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谭生波同志的县农业农村局(畜牧业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韩金秀同志的县农业农村局(畜牧业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陆晓光同志的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金 力同志的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宋振强同志的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王艺欣同志的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体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职务。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31日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