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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金正九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26 信息来源:畜牧业管理中心 收藏

 

  长政干任(2012)2号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金正九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任命:

  金正九同志为县民政局副局长(正局长级);

  龙志君同志为县公安局督察长(兼);

  金相哲同志为县司法局副局长(享受正局长级工资待遇,列戴洪岩同志之前);

  金明龙同志为县民族宗教局副局长(列吴诚同志之前);

  包玉清同志为县发展和改革局(科学技术局)副局长(列李志全同志之前);

  柳秀光同志为县财政局副局长;

  侯学飞同志为县财政局副局长;

  吴永胜同志为县水利局副局长;

  朱家军同志为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列杨录刚同志之前);

  夏伟国同志为县公安局副局长(兼);

  刘晓君同志为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文强同志为县房地产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孙秀香同志为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副校长(副局长级,试用期一年);

  吴泽灏同志为县运管所党支部书记(副局长级,试用期一年);

  刘仁涛同志为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免去:

  王 刚同志的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唐贵涛同志的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朱永萍同志的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包玉清同志的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柳秀光同志的县畜牧业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侯学飞同志的县商务和粮食局(经济技术合作局)副局长职务;

  吴永胜同志的县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朱家军同志的县房地产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刘晓军同志的县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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