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统一安排,及时准确反映白山市自觉接受督察、主动配合督察所采取的举措,全面展示边督边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成效,加大社会公开力度,密切关注社会舆情,确保舆情平稳,为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详情]
居民区养猪污染环境 回应群众诉求已整改
发布时间:2018-07-21 信息来源:长白山日报
7月10日,抚松县泉阳镇接到转办的投诉信访件,称泉阳林业局楼外楼附近有一住户在居民区养猪多年,一直无人监管,严重污染周边环境,请环保部门给予解决。
接到投诉信访件后,泉阳镇生态环保督察工作组第一时间组织工作人员对信访事项进行核实,确认举报情况属实。
经核查,该业主共养殖家猪41头,其中成猪9头、猪崽32头,产生的粪便堆积在院内,清理间隔较长,影响了周围环境。
工作组向该养猪户宣传了环保法有关规定,并对其进行政策解答,劝其关闭猪舍。养猪户对其因饲养家猪造成的污染问题认识深刻,已将9头成猪出售,剩余32头猪崽因部分患病暂时无法售卖,但养猪户签订了保证书:保证32头猪崽可以出笼后,立刻悉数售出,并关闭猪舍,今后不会在居民区养殖家猪。在此期间养殖户还要对猪舍靠近居民区一侧通气窗口进行封闭处理,并且对猪舍产生的粪便进行日产日清,每天对猪舍不少于5次喷洒消毒水,并喷洒蚊虫药等,改善周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