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认定部门: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列入日期:2026年8月12日
文 书 号:长人社监列决字〔2026〕2号
用人单位: 四川鑫泽鑫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李文
列入名单事由:经查,四川鑫泽鑫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存在拖欠6名农民工工资行为,共计人民币157,586.00元整(大写:壹拾伍万柒仟伍佰捌拾陆元整),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情节严重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八条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现长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将四川鑫泽鑫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以及上述人员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由相关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