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有效保护草原生态环境,促进草原生态系统休养生息和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吉林省封山禁牧管理办法》和《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2026年草原禁牧休牧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现就我县草原休牧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休牧时间
自2026年5月1至2026年5月31日。
二、休牧区域
本次休牧范围覆盖我县8个乡镇77个行政村的全部天然草原。
三、休牧要求
1. 严禁放牧:休牧期间,休牧区域内严禁一切放牧行为。各相关乡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巡查监管,确保休牧政策落实到位。
2. 牲畜管理:牧民需提前做好牲畜饲草料储备工作,将休牧区域内的牲畜转移至舍饲圈养或其他非休牧区域进行饲养。
3. 生态保护:在休牧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休牧区域内进行非法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破坏草原植被的活动。对违反规定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13674390199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