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相挂钩的工资决策和机制,进一步深化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我们参照省、市相关文件及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此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15个工作日(2025年4月3日-4月24日),欢迎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楚荞宇
电话:18443115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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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