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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03 信息来源: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财政局 收藏

 

  为了规范和加强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健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推进国有资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此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15个工作日(2024年9月3日-9月26日),欢迎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楚荞宇 

  电话:18443115823 

  邮箱:361327987@qq.com 

 

  附件:《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4年9月3日 

(责任编辑: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财政局)
初审:楚荞宇    复审:牛建辉    终审:庄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