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长白县档案局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县关于法制政府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将贯彻落实《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作为我局开展各项工作的根本遵循,强化构建本领域、本部门档案行政治理体系,讲求方法、注重实效,持续推进档案行政治理能力稳步提升。按照《关于报送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现将2023年我局法制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制引领及人员培训情况:
本年度我局以《档案法》为核心,认真贯彻落实《档案法实施办法》、《机关档案工作条例》、《档案行政管理办法》及《吉林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档案法律法规,使其贯穿于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始末,在日常行政工作中严格按照法定权限、程序开展工作。通过集中培训、网络培训、日常工作宣讲等方式对全县各部门档案工作人员开展档案法制培训,截止目前,全县档案工作人员年均参训率达到百分之九十五,考试合格率百分之九十八,通过上述工作有效培养了档案工作人员的法制思想,提升了法律能力与素养,夯实了法制建设基础。
二、“三项制度”落实情况
本年度我局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全面建全、完善、公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制作、完善、公开档案行政执法类规章制度4项,档案规范性法律文件5项(4项规章制度分别为1、档案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2、档案行政执法公示制度3、档案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4、档案行政法律救济制度。5项规范性文件1、档案重大执法决定审核流程图2、档案执法事项清单3、档案行政执法法律依据4、档案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5、档案行政检查事项运行流程图)。
三、档案行政执法管理方面
本年度我局按照《档案法》和《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开展阶段性执法检查,有计划有步骤的会同保密、消防、应急等部门对全县各乡镇、部门及相关基层档案室进行安全、保密等方面执法检查两次,对全县各单位依法行使档案行政管理职能,检查中对发现的涉档隐患的单位及部门及时进行督导、整改、处理。筑牢了档案安全防线,杜绝各类涉档隐患,防范各类档案安全事故及违法案件的发生。截止目前,长白县县域内未发生涉档类违法案件,个别存在档案安全、保密隐患单位已整改完毕,全县档案安全形势整体平稳。
四、档案法制制度建设方面:
根据《档案法》、《吉林省档案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制定了《档案库房管理制度》、《档案保管保密制度》、《档案鉴定制度》、《档案查阅利用制度》、《长白县档案局(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长白县档案局(馆)信息安全应急预案》、《长白县档案局(馆)预防地震应急预案》等制度性文件,使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做到领导定期督促检查,确保了库房档案资料的绝对安全。积极抓好社区、低保、社保、就业、医疗保险、出生医学证明、破产改制企业档案接收管理等涉及民生的建档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制定了《档案资料安全接收征集范围实施细则》、《档案接收进馆安全质量标准》,接收了所有应进馆的档案,接收率达100%。制定《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档案局(馆)开放档案安全管理办法》、《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档案局(馆)馆藏档案安全解密和划分控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档案局(馆)开放档案安全实施方案》、《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档案局(馆)开放档案安全鉴定标准》,对民生档案优先接收进馆、优先实现数字化、优先提供利用服务。
五、档案法制普法宣传方面:
本年度我局加强对《档案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的普法工作,确保档案普法宣传工作落地。认真谋划档案普法计划,采取定点普法、常规普法、专项普法三位一体的方式开展工作。定点普法是以档案馆档案查询大厅、县政务服务大厅档案业务窗口为定点,以档案社会服务为依托,主要对前来问询、办事的人民群众,进行固定式《档案法》普法宣传,通过分发《档案法》普法宣传材料、业务人员现场讲解、答疑的方式进行。常规普法是以日常档案行政检查、巡察工作为基础,将普法宣传融入其中,在对全县各乡镇、部门检查、巡察时,将档案法制宣传普及作为一项基本工作进行开展。专项普法主要是利用“6.9”国际档案日、国家宪法日、“4.15”国家安全法制日等重要纪念日进行法制宣传,利用展板宣传、材料宣传、媒体宣传等形式开展,另外通过联络企业、社区、乡镇等基层单位,积极开展“送法进企”“送法入社”“送法下乡”等活动,将普法宣传落实在田间地头、小区高楼、车间现场,使普法宣传真正贴近群众、靠近百姓生活。近年来通过广泛开展档案普法活动,增强了档案法律法规在人民群众中的知晓度、提升了影响力,对人民群众知法、守法、用法及构建全民档案法治意识起到积极意义。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档案局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