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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关于印发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28 信息来源: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收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吉政办发〔2022〕24号)和《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山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白山政办发〔2022〕20号)精神,加强我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规范行政许可运行,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印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强化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 

  各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和上级清单调整情况,及时动态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情况的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积极推行告知承诺、集成服务、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等改革措施,不断增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应用效果。各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要依照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制定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对正在实施的行政许可,要确保平稳运行,不得以事项调整为由影响企业群众正常办事。 

  二、加强全链条全领域监管 

  各乡镇、各部门要依照法律法规、“三定”规定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确定监管主体,明确重点环节,逐事项或分领域制定并公布全县统一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实施有针对性、差异化的监管政策,提高监管能力和效率。对取消、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要明确监管层级、部门、规则和标准。与行政许可事项对应的监管事项,要纳入“互联网+监管”平台监管事项动态管理系统。 

 

附件: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1日

 

(责任编辑: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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