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白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际需要,按照《关于印发<吉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吉财农〔2021〕614号)和《吉林省加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吉财农〔2022〕399号)文件要求,制定了2022年衔接资金净结余部分分配方案,现将2022年衔接资金净结余部分分配方案面向社会予以公告。如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反映。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监督电话:0439-8231637或12317
电子邮箱:xczxj202201@163.com
通讯地址:长白朝鲜族自治县长白镇鸭绿江大街138号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