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合作社项目、家庭农场项目评比工作的通知》(长农财联字〔2022〕9号)文件精神,经经营主体申报、乡镇推荐、专家评审,拟对符合示范家庭农场奖补条件的2户给予资金奖补,现将评比结果予以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21日至11月27日止。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及时反馈意见,如有异议请拨打举报电话:8259662、8888825。
1.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榛鑫家庭农场(八道沟镇)
2.长白朝鲜族自治县阁栋家庭农场(马鹿沟镇)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