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乡镇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将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学习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每年组织开展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专题培训班,在公务员岗位培训中增设生态环境保护课程,第一时间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及指示精神,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认清我县生态环境面临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加强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推动绿色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是乡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月至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及时解决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
三是在新闻媒体设置环保宣传教育专栏,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形成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浓厚氛围。加快推进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和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组织开展环境保护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和绿色出行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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