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案件开展问责,9人被处理
发布时间:2017-08-19 信息来源:中共白山市委宣传部 责任编辑:
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的要求,我市坚持边督边改,认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案件,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有关规定,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依法依规的原则,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迅速启动追责问责工作。截至8月16日,我市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靖宇县那尔轰镇沙河子村河道破坏问题和小营子水库风景区生态破坏问题”信访案件开展问责,处理9人。其中正科级2人,科员4人,其他3人。诫勉1人;党纪处分1人(党内警告);政纪处分5人(记过2人、行政警告3人);组织处理2人(免职2人)。现将案件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2017年8月12日,群众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靖宇县那尔轰镇沙河子村至松花湖湖口处河道挖沙破坏河道、污染水体问题和靖宇县小营子水库风景区内伐木采石、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经查,群众反映的那尔轰镇沙河子村实际为景山镇沙河子村,反映问题情况属实。经白山市靖宇县纪委研究决定,对靖宇县景山镇沙河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姜宝发工作失职的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经靖宇县监察局研究决定,对三道湖镇国土资源中心所所长侯志斌工作失职的问题给予记过处分;对国营镇郊林场副场长孙军工作失职给予记过处分;对河道堤防管理站站长卢政伟工作失职的问题给予警告处分;对景山镇水利工作站站长李影工作失职的问题给予警告处分;对景山镇人大主席徐艳军工作失职的问题给予警告处分。经吉林松花江三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研究决定,对吉林松花江三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靖宇保护站站长孙政杰对政策法规掌握不准确的问题进行诫勉谈话。经靖宇县国营镇郊林场研究决定,对林场林政科科长刘金利、副科长杨双胜工作严重失职的问题给予免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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