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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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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体制与政治体制改革

发布时间:2024-07-03 信息来源: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收藏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县委、县人民政府迅速地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1979年6月,县委召开工作会议,认真传达贯彻中央工作会议和省、地委工作会议精神,系统地研究搞好全县国民经济调整问题。会议决定集中主要力量,把农业、工业搞上去,改革经济管理体制,认真整顿好工业企业,狠抓国民经济的调整工作,争取农业、工业和其它各项事业都有一个新发展,使整个国民经济纳入健康发展的轨道。

  一、建立经济开发区,发展外向型经济

  1991年7月13日,根据公安部规定,经请示沈阳军区同意,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列为对外开放县。之后,县委、县政府开始筹建长白经济开发区,以此吸引外资企业、兴办合资企业、发展独资企业。在经济开发区内,各种形式的经济实体并存,享受各种优惠政策,促进了全县经济的迅猛发展。1992年10月4日,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建立长白经济开发区,列入省级经济开发区序列,执行吉政发〔1992〕41号文件《关于省级经济开发区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中的政策,12月18日,县人民政府发布经济开发区11项76条规定。1993年1月,县人民政府编制《吉林省长白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大纲》,制定配套政策,加快了启动步伐,吸引了中外客商前来投资办企业。马鹿沟镇与香港海生参茸合资兴建了“新泰生实业发展公司”,总投资400万元,其中外商投资192万元,是全县首家中外合资企业。到年末,通过经济开发区共吸引投资21675.5万元。1994年10月16日,吉林省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及有关专家对长白经济开发区进行了考察论证,认为长白经济开发区有一定的规模和标准,发展潜力很大,应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加大规模。特别是长白经济开发区位于中朝边境线上,是开展中朝贸易的重要窗口,要采取有效措施,拓宽对朝贸易领域,加快招商引资步伐,促进对外经济的大发展。1994年10月18日,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长白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大纲》,为今后的建设和发展确定了方向、目标和任务。到年末,长白经济开发区共有外向型企业6户,年产值850万元,全年创汇85万美元,边境贸易总额5000万元,实现工业总产值2400万元。1995年,长白经济开发区提出7项新举措:一是紧紧抓住朝鲜逐步实行对外开放的机遇,积极洽谈,争取尽早打通清津港的出海口,为我省开辟第二个海上通道;二是采取“上争、下吸、内挤、外融”的方针,拓宽融资渠道,全方位筹措资金,解决开发区建设资金的“瓶颈”问题;三是在已经取得申报国家民族经济区前期突破性进展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申报的中、后期工作,使长白经济开发区尽快列为国家民族经济区,争取更大的政策优势;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多方位交朋友,提高长白开发区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五是发挥独特的区位优势,以改善投资的软硬环境,提高对中外客商的吸引力为基点,以巩固和加强与朝鲜的经济技术合作为突破口,以韩国为重点,把招商引资领域拓展到日本及东南亚诸国;六是发挥资源优势,大胆开发,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招商引资,力争在林木、人参精深加工及矿产业开发等方面的经济技术合作上取得新突破;七是开发鸭绿江沿岸、长白至天池公路沿线及灵光塔等风景点,发展旅游业,并尽早实现与朝鲜的跨国旅游,以旅游带动招商,以招商促进旅游,争取1997年实现中朝互市贸易,以此全面带动经济开发区建设。1995年11月,由韩国奥托飞前株式会社投资400万元的长白三友木制品有限公司在长白经济开发区落户,经营期限为20年,注册资金280万元,生产和销售卫生筷子、细木工板等木制品。投产后可实现年销售收入1080万元,实现利润238.4万元,上缴税金117.4万元,创外汇127万美元。1996年至1999年,长白经济开发区共接待中、外客商258人次,签订协议资金29.82亿元,签订合同资金9.12亿元。2003年,初步理顺了经济开发区管理体制,管委会被批准为副县级建制。经多方努力,年内引进珲春市一家公司在长白经济开发区开展对朝贸易,收购了朝鲜惠山市百货商店并正式营业,成为中国在朝鲜开设的第一家百货商店。这个窗口的开通,使原由延边州进入朝鲜惠山市的物资,改为经长白经济开发区进入朝鲜惠山市市场,增加了口岸进出口额。到年末,长白经济开发区实现国内生产总值0.401亿元,工业总产值0.9767亿元,工业增加值0.235亿元,总收入0.6632亿元,税金0.076亿元,进出口总额465万美元。区内实有注册企业36户,其中新引进5户,引进资金2030万元。2004年,在长白经济开发区内,投资1000万元的高档洗浴项目进入动迁和征地阶段;投资500万元的十八道沟矿泉水项目前期工作基本结束;投资400万元、面向朝鲜市场的VCD项目开始厂房改造和设备安装,即将投入生产。到2005年,长白经济开发区共有注册企业47户,开发区财政收入达到620万元。

  二、调整农业生产结构,改革农业经济体制

  1.调整农业生产结构

  自治县农业生产由于长期片面强调“以粮为纲”,使许多自然优势和经济优势没有得到发挥,广大农民被束缚在狭小的种植业范围内,造成了农业内部农、林、牧、副、渔的比例极不协调。为了解决这种不合理的结构,县委提出了“全面发展,因地制宜,发挥优势,适当集中”的方针,在不放松粮食生产的同时,大力发展各种经济作物和林牧副渔等多种经营,使全县农业内部的比例关系逐步协调起来。1981年3月,县委将“以农为主”的生产建设方针改为“以林为主,农牧结合,全面发展”,保证粮食产量稳步增长,大力发展多种经营,调整农业内部结构,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生产责任制,搞好科学种田,积极发展畜牧业生产及依附于林业的多种经营生产。鼓励农民发展家庭副业,并适当增加自留地、饲料地,放宽了对集市贸易的限制。1984年,县委又将县的生产方针改为“以林为主,多层次开发资源,全方位对外开放,农工商全面发展”。在1987年1月召开的中共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第八次代表大会上,县委提出要以多层次开发,全方位开放,资源转换致富为总体发展战略,以改革为动力,以资源为衣托,保护开发,农、工、商、建、运、服6业齐上为工作方针,开发长白资源宝库,使长白的经济由低价循环向高价循环、由低功能发展向高功能发展,各项事业都要迈出新步伐。

  2.推行多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

  1981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精神,县委、县人民政府决定在生产队统一核算和分配的前提下,实行包工到作业组,联系产量计算劳动报酬,但不允许分田单干,全县219个生产队中,有138个生产队实行了专业承包、联产计酬、包工到组,占生产队总数的63.1%。但是,在推行专业承包责任制的过程中,有些干部、群众认为这种责任制形式不完全符合实际情况,要求实行联产到劳、包产到户责任制。1981年春,新房子公社老人沟生产大队首先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1981年11月,贯彻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后,全县农村重点推广了联产到劳、“双田”责任制(即专业承包、口粮部分包干到户)。这些多种形式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克服了集体经济中长期存在的“吃大锅饭”的平均主义,有效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1982年,县委、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先专后包,农业生产责任制长期不变”的原则,全县联产承包的生产队达80%以上。在基本生产资料不变的情况下,分田到户,生产工具由组统一管理使用。1983年3月,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例会,通过了《关于不断完善农村各种形式生产责任制的决定》,全县农村实行大包干到户,生产队与农民签定合同,落实生产任务和计划,鼓励农民对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建立养地基金制度。农业生产得到迅速恢复和较快发展,农民增加了收入。年末全县发展专业户、重点户2757户,粮食总产量达到5389万公斤。1984年,继续调整完善生产责任制,稳定土地承包年限,年末各种专业户、重点户发展到4064户,粮食总产量达到5700万公斤,比上年增长6.8%,人均占有粮食771斤,农业总产值达到4900万元,比上年增长37%。

  3.深化乡镇企业改革

  乡镇企业改革主要有3个方面:一是在乡镇企业中推行了承包租赁、股份制等经营形式;二是实行放开经营的政策,开展了跨省、跨地区、跨行业的不同规模的横向经济联合,同县内外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厂矿企业建立多种技术协作关系,同时广开门路,引进人才,引进技术、设备和项目,扩大规模上水平;三是打破小生产的格局和单一经营、单一公有制的模式,以户办、联办企业为重点,逐步发展农工商联合企业和企业集团,使农村向工业化生产发展。经过改革,乡镇企业取得了突破性发展,补充了全县的工业力量,活跃了农村经济,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1987年,全县乡镇企业总产值实现7149万元,占工农业总产值的42.28%,实现利润2961万元,比上年增长6.9%。全县乡镇企业的从业人员达到8396人。

  4.完善农村管理体制

  随着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过去农村人民公社实行的政社合一的体制已日益不适应商品经济的发展。为适应农村经济向专业化、社会化、商品化方向发展的需要,1983年,取消农村政社合一的体制。一是将政社分开,党政分开,建立乡镇政府和党委,政府行使原来由人民公社行使的基层政权职能;撤销作为行政机构的生产大队,成立村民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等。二是根据生产需要和群众的意见,建立多种形式的经济组织,发展平等、互利、协作和等价交换的关系,使之具有经营服务和管理的职能。三是打破地区和所有制的限制,允许资金、劳力、技术等生产要素和经济活动扩大到跨乡、跨地区,建立横向经济联合等;允许不同性质的经济组织和个人相互合作和联合等。1983年8月,全县11个社镇全部完成了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工作机制。

  三、深化工商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完善经营管理体制

  工商企业改革,坚持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以产权制度改革为中心,以实现企业产权多样化、资本社会化、分配公正化、管理合法化,推动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为目标,将企业改革与完善经营管理体制有机结合起来,相互推动,相互促进,保证了企业健康有序的发展。1993年以来,县人民政府先后出台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和《企业产权出售方案》,对县属以上国有和集体企业进行了体制改革。到2004年末,在全县县属以上的103户工商企业中,已改制100户,占企业总户数的97%;未改制3户,占企业总户数的3%。在改制的100户企业中,有64户企业实行了产权出售或股权转让;有4户企业依法破产;有1户企业被兼并;有3户暂不具备产权制度改革条件的企业实行了租赁经营;有2户企业实行了公司制改革成立了集团公司;有5户企业纳入集团公司;有18户企业实行了并轨试点,其中种子公司、特产公司和粮食系统的16户企业已完成了并轨试点工作,国有职工身份已解除,资产出售工作正在进行;对涉及资源性企业和公益性企业的森经局、房产供热处、旅行社3户企业未进行改制。通过企业体制改革,基本上解决了企业产权不清、机制不活、资本运营不畅和管理水平低下的问题。

  1.转变工商企业经营机制

  1996年,全县工业企业以产权制度改革为中心,以结构调整为重点,加快了企业转机建制的步伐,有计划地实行了公司化、股份制、租赁、拍卖、出售、兼并等形式和措施,对产品没销路和质量差、消耗高、效益不好的企业实行了关、停、并、转。工业总公司对所属企业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后,有5户企业按股份合作制运行,1户企业实行股份与“公有民营”形式运行,1户企业跨行业实施兼并,另有1户破产。

  为适应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从1985年开始,商业企业在对内搞好开放性生产,对外做活开放式买卖上下功夫,做到“五个突破”、“五个结合”。“五个突破”是:流通渠道要有大的突破,由少变多,打破独家经营、一统天下的格局;流通体制要有大的突破,由封闭式变开放式,打破闭关自守的封锁状态;分配制度要有大的突破,由平均分配为拉档分配,彻底打破吃大锅饭、端铁饭碗的状况;经营方式要有大的突破,由死变活,彻底打破阻碍流通的旧框框;扶持发展商品生产上要有大的突破,由单纯经商变为综合服务,彻底打破关门做买卖的官商作风。“五个结合”是:内外结合、工贸结合、农贸结合、官民结合、长短结合。商贸职工要学会两种本领,运用两种资金,做好两种买卖,占领两个市场,建设两个基地,方便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搞好服务。1987年初,在企业中实行了“目标管理,超利分成”、一年一定的大包干、利税包干、亏损包干等形式,促进了企业的两级分离,行政干预企业、企业依附行政的弊端初步得到改变,提高了企业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能力,出现了个人多得,企业多留,国家多收的好势头。到年末,全面推行了招聘抵押承包和租赁,将竞争机制、风险机制和法律机制引入企业承包,进一步搞活了企业,增强了企业发展后劲。1989年,全县90%以上的企业实行了“上缴利税递增包干,超利分成,一次包死,一包三年”的新型经营机制,推行了企业经济效益与工资总额挂钩和多种分配形式,调动了职工积极性,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1994年,商业系统的五金公司、食品公司、饮食服务公司和食品厂转制为有限责任股份制企业。供销合作商业对产不抵债、长期亏损、扭亏无望的新房子、十一道沟、宝泉山、龙岗4个基层供销社和县供销经销站、供销大楼实行关闭。1995年末,全县商业企业有2户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30户组建或改制为股份合作制,13户国营商业企业实行公有民营,16户亏损企业关闭后重新启动,10户企业实行了拍卖或出售。

  2.改革工商企业经济管理体制

  工业企业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所有制过于单一,权力过于集中,管得过死,财政上统收统支,吃“大锅饭”,不讲经济效益。为了解决这些缺陷,县委、县人民政府首先从扩大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入手,对经济管理体制进行改革。

  深入开展增产节约运动,从节约中挖潜求增产。1979年,地方工业企业认真贯彻中央提出的“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大力开展增产节约运动,发挥企业潜力,求增产,争速度,增加花色品种,降低燃料、动力、消耗,减少产品积压,取得了较好地经济效益。

  整顿企业,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1981年,工业系统对企业进行了全面整顿,实行经济责任制,形成制度400多条,使企业管理内容全面,处处按章办事,改变了企业面貌。地方工业企业实现总产值592万元,超过计划的11.5%。10户预算内企业中,6户盈利企业户户超盈,3户亏损企业和1户持平企业户户减亏,实现净利润10.2万元。在企业整顿中,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调整了领导班子,健全了领导体制。自1980年至1985年,先后提拔了19名年轻正副厂、矿长,安排了专职党支部书记,加强了对企业的领导,保证了党支部领导下的厂长分工负责制的落实。

  深化改革,提高经济效益。1983年,在落实经济责任制中,突出了以“包”字为中心,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普遍实行了浮动工资制、班组个人承包制、无限额计件工资制和定额超产奖等4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使企业职工明确了责、权、利和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关系,解决了“大锅饭、铁饭碗、平均主义”等问题,调动了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到11月末,地方工业企业完成产值735.7万元,预算内企业盈亏相抵,实现利润37.3万元,亏损额比上年同期减亏7.1万元。

  引进技术,提高产品质量。1983年初,各企业层层签订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合同,充分利用现有的技改资金投入重点项目,先后多次派有关人员到外地考察项目,掌握信息,研究开发新产品,在引进中求进步。地方工业企业在抓紧企业整顿和技术改造的同时,认真抓好质量管理,从以前着重抓产量、产值转到抓质量上来,做到产品保质保量,生产适销对路产品,促进了工业生产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增强了企业的活力。到1985年,全县共有83家厂矿,生产的产品已突破了自产自销的范围,面向国内国外。在生产过程中,形成了硅藻土、制药、酿酒、水泥、木材综合加工、胶合板等骨干企业,年末工业总产值达3884万元,比改革前的1979年翻了三番。

  四、 转变职能,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党政分开,转变职能

  随着经济体制的转变和形势发展的需要,县委、县人民政府从1989年开始,认真抓了党政分开工作。实行党政分开后,各级党组织从根本上解决了党政不分、以党代政和党委干预政府部门的问题,逐步摆脱行政业务,加强对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发挥保证监督作用,带领群众实现党的路线、方针和各项决策。政府部门加强了对市场机制、经济发展的宏观管理,从集权管理转为放权服务,找准服务对象,研究服务方向,在参与中掌握政策,在监督中把关定向,做了许多超前性的服务工作。企业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后,厂长(经理)有了依法经营的权利,使企业真正成为相对独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2.转变机关作风,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改革开放以来,县委、县人民政府把转变机关作风,实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纳入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先后两次进行机关作风整顿和改革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按照党政分开、政企分开和管人管事既紧密结合又合理制约的原则,注重实际,鼓励竞争,民主监督,公开监督,对各类人员实行分级管理,改革了干部制度上的铁饭碗和职务上的终身制,把政绩考核、民意测评和业务素质考核作为干部去留、奖金分配的依据。以此为杠杆,促进了机关作风的转变和干部素质的提高。通过改革,对副局级以上干部实行任期制,科(股)长以下干部实行聘用制。聘用时采用招标竞争和公开投信誉票的办法产生。年终对干部实行综合考评,对达不到等级线的,任期制干部降职使用,聘用制干部属于国家正式干部的改为试聘干部,经半年试聘期仍达不到等级线的取消干部身份,合同制干部一律自然解聘。

  3.改革政府机构,实行精兵简政

  县委、县人民政府从1993年开始着手准备机构改革工作,到1994年11月份基本完成了机构改革、精兵简政任务。在机构改革中,以“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以精简上层、充实基层、转变职能、强化服务为手段,走“小机关、多实体、大服务”的路子,进行简政放权,转轨变型,干部分流和强化服务,对机构该撤的撤,该并的并,该退出政府序列的退出政府序列,该变成经济实体的变成经济实体。然后定编定人,该分流出去的人员分流出去,使重新设计的机构设置合理,勤政高效,适合于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机构改革的做法有四个方面:一是撤并机构,精简人员。撤掉了一些单纯为了上下对口的单位,以及不适应市场经济运行体制的机构;合并了一些职能相近或业务交叉重叠的机构;转办了一些专业经济管理部门为经济实体和行业协会。干部分流去向主要是组织选派到企业和基层任职,在工资待遇等方面给予适当优惠政策。剩余干部创办经济实体或参与到经济实体中工作。二是大力兴办经济实体。整体转轨变型的一些经济主管部门建立总公司,如工业局、农业局、商业局、粮食局、特产局等建立总公司,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暂时行使部分政府职能,逐步向经济实体过渡,条件成熟后退出政府序列。从机关分流出来兴办经济实体的人员,初创期可以保留原来的身份和职级。三是事业单位改革。教育、文化、卫生等部门在政事、企事分开的前提下,重新核定编制,划分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三部分,对前两部分人员实行聘任制,后者实行劳动合同制,进行优化组合,裁减冗员,创办各类经济实体,减轻了财政的负担。四是干部预退。机构改革中,鼓励干部预退,允许机关干部停薪留职和辞职去承包、租赁、领办、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活动。干部预退后,连续计算工龄,工资待遇不变,不收回编制,不影响调资升级。干部辞职后,按每满一年工龄发给一个月基本工资,一次性发给辞职金。

  通过机构改革,对县直党政机关部分机构实行了撤并和转制,对富余人员进行了合理的分流。县委工作部门精简幅度为22%,政府工作部门精简幅度为56%。共撤销5个部门,合并10个部门,列入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5个部门,转为经济实体5个部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削减和缩编了30%。

  

(责任编辑:长白县政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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