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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白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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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的成立

发布时间:2024-07-03 信息来源: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收藏

 

  长白,是汉族、朝鲜族和其他几个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少数民族尤以朝鲜族人口为最多。在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中,汉族、朝鲜族人民积极参军参战,踊跃支前,经受了战争年代的洗礼;在土地改革、反奸反霸斗争中,各族人民共同站在斗争的最前列,同样分得了果实,同样参政建政;在农业互助合作化中,各族人民坚决响应党的号召,走农业互助合作化道路,积极参加互助组、初级农业社、高级农业社和人民公社。在几十年的共同生产劳动和社会活动中,各族人民互相学习,取长补短,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全县民族团结进步,经济发展。按照中央人民政府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有关规定,于20世纪50年代逐步实行了区、村、乡、县的民族区域自治。

  一、朝鲜族自治区

  1953年,在全县4个区中第二区朝鲜族人口比较集中,有8个行政村(十八道沟、十七道沟、半截沟、三浦洞、梨田洞、龙岗、二道岗、太阳村)、16个自然屯(太平沟、灯笼沟、明化洞、新部落、致富洞、十六道沟、鸠谷洞、大砬子、下二道岗、官房子、新昌洞、福顺沟、杜满沟、四道岗、五道岗、刘顺沟),6001人。其中朝鲜族人口4229人,占全区人口总数的70%。根据中央人民政府1952年8月12日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实施纲要》和政务院关于《地方民主联合政府实施办法》的规定,经辽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于1954年3月2日撤销第二区公所,成立十八道沟朝鲜族自治区政府,驻地十八道沟村,辖8个行政村、16个自然屯。朝鲜族自治区的成立,充分体现了党的民族政策,调动了朝鲜族群众的生产积极性。

  二、朝鲜族自治村

  1954年3月2日,在成立十八道沟朝鲜族自治区的同时,在自治区内朝鲜族聚居的行政村成立二十一道沟、天桥沟、中和、西岗4个朝鲜族自治村政府。其中:天桥沟朝鲜族自治村辖大德水、小德水两个自然屯;中和朝鲜族自治村辖大湖上、大湖屯、下房子三个自然屯。

  三、朝鲜族自治乡

  1956年1月14日,经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十八道沟朝鲜族自治区,成立5个朝鲜族自治乡。其中:龙泉镇朝鲜族自治乡辖二道岗、龙岗、新昌洞、下二道岗、太阳村、梨树沟、龙泉镇等7个村,有朝鲜族人口1191人,占全乡人口总数的68.7%;十八道沟朝鲜族自治乡辖十八道沟、梨田洞、南尖头、万宝岗等4个村,有朝鲜族人口867人,占全乡人口总数的50%;半截沟朝鲜族自治乡辖半截沟、十七道沟、十六道沟、三浦洞等4个村,有朝鲜族人口852人,占全乡人口总数的53.4%;马鹿沟朝鲜族自治乡辖马鹿沟、十九道沟、二十道沟、二十一道沟等4个村,有朝鲜族人口972人,占全乡人口总数的50%;撩荒地朝鲜族自治乡辖撩荒地、八盘道、老局所、上二股流、新部落等5个村,有朝鲜族人口334人,占全乡人口总数的53.6%。

  1957年3月4日,经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恢复十八道沟朝鲜族自治区,辖龙泉镇、十八道沟、半截沟、马鹿沟、撩荒地5个朝鲜族自治乡。

  四、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成立

  1956年初,长白县有朝鲜族人口9819人,占全县总人口数的36.3%;全县57个村屯中,朝鲜族人口占10%以上的有45个,占村屯总数的78.9%;县人民代表中,朝鲜族人民代表占37.5%;政府委员中,朝鲜族委员占13.3%;科级干部占35%;部、局、院级干部占20%;朝鲜族职工人数也不断增加,占职工总数的20.7%。从朝鲜族历史和现状看,长白县已具备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条件。按照中央有关规定,县人民委员会于1956年2月20日向吉林省人民委员会请示撤销长白县建制,成立长白朝鲜族自治县。1958年5月29日,国务院第七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撤销长白县建制,设立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的决定。根据国务院决定精神, 1958年9月15日召开长白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人民代表会议(即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第一次代表会议),县委书记董建德作了“关于撤销长白县建制,设立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的报告,宣布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于1958年9月15日正式成立。会议通过了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委员会组织条例,选举自治县县长元相奎(朝鲜族),副县长刘振祥(汉族),人民法院院长金奉来(朝鲜族)。会议还选举产生了县人民委员会委员。自治县成立后,朝鲜族干部数量明显增加,到1958年年末,朝鲜族干部占全县干部总数的24.4%,其中,占县级正副书记、县长总数的50%;占乡镇正副书记、乡镇长总数的43%;占县属部、委、室、局、院副职以上干部总数的27%。他们在全县政治、经济、生产等各个领域中均发挥了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长白县政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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